• 推動誠信經營單位
      
    本公司由公司治理主管及稽核室共同負責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之制定及監督執行,並定期向董事會報告。

     
 
  • 誠信經營依據辦法
      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道德行為準則」已於113年由董事會同意同過,並提報股東會。
 
  • 執行情形
    1. 本公司除訂定上述辦法外,已訂定「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之處理程序」及「供應商行為守則」,明定禁止不誠信之行為、防止利益衝突及避免圖私利,以及將相關檔案置於公司網站請同仁遵守,並要求各相關單位落實執行。
       
    2. 公司於114/3/25舉辦內部研習課程「公司治理與證券法規」,邀請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陳月秀資深律師授課,課程內容包含:公司治理意義、公司治理原則、金管會公司治理藍圖、公司治理法律架構及內部人應注意的法律問題,公司共有7位董監事、2名主管參與,時數3小時。
       
    3. 公司於114/3/25舉辦內部研習課程「公司治理下之經營權競爭行為規範與實務案例解析」,邀請德勤商務法律事務所陳月秀資深律師授課,課程內容包含:上市櫃公司經營權取得方式、私募制度之介紹與重要案例、企業併購與公開收購之法律問題、近期經營權爭議案件解析,公司共有7位董事、2名主管參與,時數3小時。
       
    4. 公司於114/11/14向董事及財會主管發布115年度董事會日期,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0條規定,宣導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包括(但不限於)董事(包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57-1條規定,知悉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未公開前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該公司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自行或以他人名義買入或賣出。
       
    5. 對新任董事發放董事法規宣導手冊、獨立董事法規宣導手冊、董事聲明書及獨立董事(選任時)聲明書,對董事進行證券法規教育宣導。董事及經理人(內部人)簽署「遵循誠信經營政策及道德行為聲明書」,員工簽署「切結書」, 在公司從事商業行為之過程中應本誠信經營原則,個人不得收授任何不正當利益而犧牲公司利益之行為,以及違反保密及違反法規之行為等。
       
    6. 本公司一向秉持誠信經營及互惠原則,並積極防範不誠信之行為,故設立檢舉信箱機制,嚴格禁止任何違反誠信經營及從業道德之行為,檢舉信箱為:chelsea.tsai@hta.com.tw